《五运时气民病证治》

五运时气民病证治

凡遇六壬年,发生之纪,岁木太过,风气流行,脾土受邪,民病飧泄,食减体重,烦冤肠鸣,胁支满;甚则忽忽善怒,眩冒癫疾。为金所复,则反胁痛而吐,甚则冲阳绝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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