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博古,字守约,通州(今江苏南通)人。徽宗政和五年(一一一五)进士,调处州刑曹。宣和中为江州德化县尉。高宗绍兴五年(一一三五),知泰州海陵县。时承兵革之馀,博古专主安抚,与郡守不合,郁郁而殁。事见《永乐大典》卷三一四八引《通州志》徐良弼撰《陈君墓志》。
陈苍舒,字朋元(《周文忠集·游山录》卷一)。孝宗乾道元年(一一六五),知溧阳县(《景定建康志》卷二七)。淳熙九年(一一八二),官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崔舍人玉堂类稿》附录)。范成大诗中多及之。今录诗二首。
陈曾柏(1878~1949)晚清官员、诗人。字仁先,号耐寂、复志、焦庵,家藏元代吴镇所画《苍虬图》,因以名阁,自称苍虬居士,湖北蕲水县(今浠水县)巴河陈家大岭人,状元陈沆曾孙。光绪二十九年进士,官至都察院广东监察御史,入民国,筑室杭州小南湖,以遗老自居,后曾参与张勋复辟、伪满组织等。书学苏东坡,画学宋元人。其诗工写景,能自造境界,是近代宋派诗的后起名家,与陈三立、陈衍齐名,时称海内三陈。
明苏州府常熟人,字元习。弘治十五年进士。授南昌推官。正德初,擢南京御史。以养亲归,家居九年,始赴补。谏武宗南巡,夺俸。嘉靖初按四川。。帝亲审讯杨言,落其一指,察强谏,退又具疏申理,直声震朝野。又以请召还言官多人,贬海阳教谕。累迁山西左布政使,官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乞休,荐万镗等可用,忤旨斥为民。既归,敝衣粝食。有《虞山集》。
陈昌言(1598-1655),字禹前,号泉山,斗筑居、中道庄主人,明代崇祯庚午(1630)举人,崇祯甲戌(1634)科进士。初授乐亭知县,政绩突出。后升为御史,仗义执言。出巡山东,严战守,以御寇。好直言,无所避,多次弹劾。清初,以原官,视学江南,慧眼识才,称知人。终养奉母范氏,至孝。与弟陈昌期友爱,家无分财。著有《先草集》、《山中集》、《斗筑居集》若干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