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海人,原名汝桐,字菶庭,号峄琴。同治七年进士,由编修累官侍读学士。光绪间督浙江学政,以振兴文教为务。曾继阮元编辑《续两浙輶轩录》。另有《灵隐书藏纪事》、《朱子论语集注训诂考》、《尔雅正郭》、《缉雅堂诗话》。
潘用光(1661—1669),字玉之,青县潘家庄人,清顺治十八年生,早失怙恃,依叔祖云凤生活,八岁入塾,一年通经,有神童之目,九岁时作回文七律一首,收于《潘氏族谱》及《民国青县志》,是年染疾夭亡。
潘佑,[公元?年至九七五年前不久]字不详,本幽州人,徙居金陵。生年不详,约卒于宋太祖开宝八年以前不久,年三十六岁。唐时累官虞部员外郎、内史舍人。在南唐时期,从挽救危难时局出发,借鉴《周礼》古经实行变法,变法很快失败,但其变法思路与历史影响不可抹杀。通过发掘考察李觏、王安石的有关作品,可以证明潘佑变法对李觏、王安石的学术思想产生了影响,王安石变法是包括潘佑、李觏在内的晚唐以来南方文化的一个合理发展。
广东番禺人,字毅堂。乾隆三十五年举人。翁方纲弟子。官内阁中书,以不事权贵,十余年不迁。父丧归后不复出。所居名“南雪巢”,又“桔绿橙黄山馆”。家有戏班,收藏书画鼎彝甚富。诗有声名。有《南雪巢诗》。
潘岳(公元247年~公元300年)即潘安,西晋著名文学家。字安仁,汉族,河南荥阳中牟(今河南郑州中牟大潘庄)人,出生于河南巩县(今河南郑州巩义)。潘安之名始于杜甫《花底》诗“恐是潘安县,堪留卫玠车。”后世遂以潘安称焉。
潘正夫(?~一一五二),字蒙著,河南(今河南洛阳)人(《金石萃编》卷一三五)。徽宗政和二年(一一一二),尚哲宗女庆国长公主(《宋会要辑稿》帝系八之五六)。高宗绍兴九年(一一三九),为开府仪同三司。二十一年,封和国公。二十二年卒。事见《宋史》卷二四八《哲宗四女传》。今录诗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