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国医改取得四大进展

1月10日,卫生部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06年全国各项医疗卫生改革主要措施落实情况和取得的进展,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规范,“一单通”进一步推广,合理用药进一步增强,药品招标采购范围扩大。

去年,全国22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制定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占地级及以上城市数的68%。
与2005年比较,制定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的地级市增加23个。
全国1.48万家医院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占医院总数的78%。
与2005年比较,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式制度的医院增加246家。
全国实行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医院1.19万家,占医院总数的63%。
与2005年比较,实行“一日清单制”的医院增加427家。
全国有4198家医院实行单病种限价收费,占医院总数的22%。
与2005年比较,实行单病种限价收费医院增加602家。
全国有4338家医院实行“单病种住院信息公示制”,占医院总数的23%。
与2005年相比,实行单病种住院信息公示制医院数增加1156个。
全国有7198家医院设立了价格监督管理科室,占医院总数的38%。
与2005年比较,设立价格监督管理科室医院增加327家。

同时,全国有24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实行辅助诊断检查互认制,与2005年比较,实行“一单通”城市增加77个。
2006年参与辅助诊断检查互认制的医院有5791家,其中:三级医院624家。
目前,医院间辅助诊断检查项目互认制主要在二级和三级医院之间实施。

此外,2006年,全国采取限用抗生素措施的医院8650家,与2005年比较,限用抗生素医院增加1146家。
全国实行“高价医用耗材告知及审批制度”医院6551家,比2005年5500家相比有较大进展。
全国实行网上药品招标采购的地级及以上城市204个,网上药品采购签订合同金额499.2亿元。
与2005年比较,网上药品招标采购城市增加32个,签订合同金额增加86.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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