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医药的大省到强省,离不开法律保障。
”山西省卫生委副主任冯立忠介绍,《条例》共6章49条,包括中医药服务、中医药保护与产业发展、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
《条例》明确规定了中医药服务体系的完善“支持有条件的中医药机构建立国家级、省级区域性中医药中心”“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至少举办一家独立的二级以上中医医院。
”针对基层中医服务能力薄弱、人才匮乏等突出问题,《条例》设立了中医人才向基层倾斜的条款,“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基层中医人才扶持政策,保障薪酬待遇、职称评定、深造培训。
鼓励中医人才到基层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从事中医服务”。
冯立忠表示,自2019年山西省启动中医药强省建设战略以来,省政府成立了山西省建设中医药强省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领导,多部门,促进中医药产业优质发展。
山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魏来介绍,目前全省91个农业县设立了88家公立中医院;全省有93家二级以上公立中医院。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关注六个方面。
一是服务强,继续做好国家区域中医药中心建设,布局建设多个省级区域中医药中心,开展山西西元医院中医药专家山西免费诊所系列活动。
二是强药材,选育示范推广一批道地优良中药材品种。
三是加强产业,推进中医药品牌建设,全力支持中医药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
四是加强队伍,加快培养一批由国医大师、中医名师、技能型人才组成的多层次高水平中医人才队伍。
五是加强科研,出台山西省中医药科研专项管理办法,努力打造具有山西特色的高水平研发平台体系和高水平协同创新能力的科技创新团队。
六是强合作,引进山西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等配套文件,充分发挥中医药强省各成员部门的作用,高质量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