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贵州省卫生厅近日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积极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特色专科,与公立医疗机构形成错位经营,优势互补,鼓励举办中医、康复、护理、老年病等特色专科、特需医疗服务机构,投资规模可适当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