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血管病常见用药误区

▲用药方向主次不清

有证据的病用无证据的药

病例摘要:患者男性,45岁,阵发性、劳力性胸痛半年,每次快走时出现,疼痛位于胸骨后、手掌大小,有时胸痛时伴有咽部紧缩感,休息或舌下含服硝酸甘油后3~4分钟可缓解。
高血压病史10余年,最高180/120毫米汞柱,否认糖尿病等病史。
吸烟20年,每日20支。

体检:血压160/108毫米汞柱、心率92次/分。
心电图大致正常。
平板运动试验阳性:运动至Bruce2级时,V1~V4导联ST段水平型下降0.1~0.3毫伏。
腰围90厘米,体重指数26.0千克/米2,空腹血糖6.4毫摩尔/升,餐后两小时血糖11.6毫摩尔/升,糖化血红蛋白7.2%;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3.4毫摩尔/升,甘油三酯2.8毫摩尔/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0.91毫摩尔/升。

诊断:冠心病,劳力性心绞痛;高血压3级,极高危患者;血脂异常,代谢综合征。

正在使用的治疗:阿司匹林50毫克,每日一次,心痛定10毫克,每日三次,复方降压片两片,每天两次,氨酰心安6.25毫克,每日一次。
还服用XX降脂丸,XX冠心丸,XX溶栓胶囊等,并间断性“打活血通淤液体”,有时服几付汤药。
同时,佩戴XX护心卡,XX贴膜,等等。

本院调整治疗:阿司匹林100毫克,每日一次;阿托伐他汀20毫克,每晚一次;美托洛尔25毫克,每日三次;替米沙坦80毫克,每日一次;双氢克尿噻12.5毫克,每日一次;硝苯地平缓释片10毫克,每日两次;消心痛15毫克,每日三次。
配合改善生活方式。

1周后,患者血压120/82毫米汞柱,心率60次/分,空腹血糖5.6毫摩尔/升,餐后两小时血糖10.0毫摩尔/升。
4周后,患者心绞痛症状明显减少且病情较平稳,复查平板运动试验,虽仍呈阳性,但在Bruce3级达到终点,V1~V4的ST水平压低0.1毫伏,可见前壁缺血的程度减轻,并且引发缺血的阈值提高。
血脂:LDL-C2.6毫摩尔/升,TG1.7毫摩尔/升,HDL-C1.03毫摩尔/升。
BMI25.0千克/米2,腰围88厘米。

冠状动脉造影检查发现:左前降支中段60%左右的狭窄,未放置支架,继续采用“ABCDE”方案进行二级预防药物治疗。

病例分析与点评

该患者为典型的冠心病劳力性心绞痛的患者,从临床症状便可确立初步诊断。
应该不折不扣地给予临床指南所推荐的用药。
没有禁忌症,为何不用有证据的主要药物?
只有在用足了该用的主药的基础上,才可考虑使用其他辅助药物。
但因本例患者在调药后所使用的有证据的药物已经不少了,故将那些无可靠证据的药物或器械统统停掉!

因该患者为高危患者,故用他汀类药物强化调脂,阿托伐他汀既可大幅度降低LDL-C,又可明显降低TG。

同时合并的代谢综合征,主要防治措施在于加强生活方式改善,使血糖达标(

替米沙坦、硝苯地平缓释片及美托洛尔,既降血压又降心率至达标水平,最大限度地使心肌耗氧量降低。
合理配伍做到了疗效协同,副作用相互抵消。

用药不但要强调其选药的准确性,还应提高治疗效率,即一药多效,如替米沙坦同时降压、降血糖、改善胰岛素抵抗,改善左心室重构以及减少新发糖尿病的危险,硝苯地平缓释片及比索洛尔,既抗心绞痛又降血压,而且均有改善冠心病的长期预后的可靠证据。

一般情况下,稳定性心绞痛的稳定性病变,尤其狭窄程度不太严重时的可靠结果,而且经反复证实,故科学性和可靠性最强,可信度最大。

临床用药前提必须把握好方向性,目标应明确。
时刻牢记治疗学的最高目标在于:延长生命、减少事件,同时提高生活质量。

杜绝误导:有些医生只是道听途说或看到个案报道,未按法规要求就大胆使用所谓的新药或新疗法,给患者强加了不该承担的生命与健康风险。

应该加强学术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建设。
所有的新技术、新疗法、新的临床试验均应通过上述“两会”的审评与监控,制定并不断更新临床操作规范及路径,确保临床治疗实践的科学、可靠、准确、安全,保护患者的权明确目标:推行全面达标性治疗。
在防治心血管病的全过程中,值得强调以下几点。

分清楚大、小目标。
大目标为改善预后或终点目标,即减少死亡率和延长生存期;小目标是中间或阶段性目标,例如控制血压、血脂及症状等,以减少心血管病事件,包括冠心病心绞痛或心肌梗死复发,心衰恶化再住院,严重心律失常,以及需要手术或介入等再灌注疗法。

全面达标治疗。
在冠心病治疗中,强调“五达标”:血压达标,血脂达标,空腹血糖达标,生活方式达标,体重达标。
对急性冠状动脉综合症的患者,还要求抗凝与抗血小板达标。

保持大、小目标相一致。
譬如冠心病的“ABCDE”疗法,正体现了这两个目标的一致性。
然而,要避免有些疗法的大小目标并不一致的情况,如在临床上以Ic类药物拼命治疗冠心病患者的室性早搏,室早虽可控制,但远期病死率却反而增加;另如,短效硝苯地平治疗冠心病有可能对长期预后不利。

大目标应高于小目标、对因治疗高于对症治疗。
控制病情就是为了最终改善预后。

譬如,对于慢性心力衰竭的患者,只要无禁忌证,就要优先运用ACEI、β阻滞剂及螺内酯类药物,既可以改善症状,又可以延长生存、减少事件。

而洋地黄类及利尿剂虽对预后为中性结果,但可以明显改善症状,故仍可应用。
但是当出现用药矛盾时,如心率较慢时,宁可少用或停用洋地黄类,给β阻滞剂的适量应用让出空间来。

又如,儿茶酚胺类及氨力农等非洋地黄类强心药物,虽可短期改善心衰症状,但长期应用会导致预后恶化,因此除非在顽固性心衰或等待心脏移植者可以考虑短期使用以外,一般情况下避免长期应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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