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卫中发[2003]9号

湘卫中发[2003]9号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

确认浏阳市社港镇卫生院等12个乡镇卫生院为

湖南省乡镇卫生院中医兴院示范单位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有关单位:

根据长沙市、湘潭市等11个市州卫生局的申报,按照我厅《关于在全省乡镇卫生院开展评选中医兴院示范单位活动的通知》,省中医管理局于2003年4月至6月,组织对被推荐单位进行了考查、审核,浏阳市社港镇卫生院等12个乡镇卫生院达到了中医兴院示范单位条件。
经研究,确认浏阳市社港镇卫生院等12个乡镇卫生院为湖南省乡镇卫生院中医兴院示范单位。
附件:湖南省乡镇卫生院中医兴院示范单位名单

二OO三年九月十五日附件:

湖南省乡镇卫生院中医兴院示范单位名单

浏阳市社港镇卫生院

宁乡县巷子镇卫生院

澧县王家厂镇卫生院

溆浦县两丫坪中心卫生院

赫山重症肌无力专科医院

邵东县灵山寺卫生院

湘潭县响塘乡卫生院

涟源市田心乡卫生院

临澧县合口镇中心卫生院

安化县云台医院

泸溪县浦市中医医院

道县道江镇医院 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湘潭县等12个县卫生局湖南省卫生厅办公室2003年9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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