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泄泻方

治泄泻方

--------------------------------------------------------------------------------

1.益脾饼

治脾胃湿寒,饮食减少,长作泄泻,完谷不化。

白术 干姜 鸡内金 熟枣肉

上药四味,白术、鸡内金皆用生者,每味各自轧细焙熟。
再将干姜轧细,共和枣肉,同捣如泥,作小饼。
木炭火上炙干,空心时,当点心,细嚼咽之。
曾为友人制此方,和药一 料,服之而愈者数人。
后屡试此方,无不效验。

一妇人,年三十许,泄泻数月。
用一切治泻诸药皆不效。
其脉不凉,亦非完谷不化。
遂单用白术、枣肉,如法为饼,服之而愈。
此证并不用鸡内金者,因鸡内金虽有助脾胃消食之力,而究与泻者不宜也。

附录︰

直隶青县张××来函︰ 胞妹××,年四十余岁,体素瘦弱,久患脾胃湿寒,胃脘时觉疼痛,饮食减少,常作泄泻,完谷不化。
因照益脾饼原方,为制一料,服之即愈。
为善后计,又服一料,永久祓除病根。

--------------------------------------------------------------------------------

2.扶中汤

治泄泻久不止,气血俱虚,身体羸弱,将成劳瘵之候。

于术 生山药 龙眼肉 小便不利者加椒目

龙眼肉,味甘能补脾,气香能醒脾,诚为脾家要药。
且心为脾母,龙眼肉色赤入心,又能补益心脏,俾母旺自能荫子也。
愚治心虚怔忡,恒俾单购龙眼肉斤许,饭甑蒸熟,徐徐服之,皆大有功效,是能补心之明征。
又大便下血者,多因脾虚不能统血,亦可单服龙眼肉而愈,是又补脾之明征也。

一妇人,年四十许。
初因心中发热,气分不舒,医者投以清火理气之剂,遂泄泻不止。
更延他医,投以温补之剂,初服稍轻,久服,则泻仍不止。
一日夜四五次,迁延半载,以为无药可治。
后愚为诊视,脉虽濡弱,而无弦数之象,知犹可治。
但泻久身弱,虚汗淋漓,心中怔忡,饮食减少,踌躇久之,为拟此方,补脾兼补心 肾。
数剂泻止,而汗则加多。
遂于方中加龙骨、牡蛎各六钱,两剂汗止,又变为漫肿。
盖从前泻 时,小便短少,泻止后,小便仍少,水气下无出路,故蒸为汗,汗止又为漫肿也。
斯非分利小便,使水下有出路不可。
特其平素常觉腰际凉甚,利小便之药,凉者断不可用。
遂用此方,加椒目三钱,连服十剂全愈。

--------------------------------------------------------------------------------

3.薯蓣粥

治阴虚劳热,或喘,或嗽,或大便滑泻,小便不利,一切羸弱虚损之证。

生怀山药

上药一味,每服用药七八钱,或至一两。
和凉水调入锅内,置炉上,不住以箸搅之,两三沸即成粥服之。
若小儿服,或少调以白糖亦可。
此粥多服久服间有发闷者,掺以西药百布圣一瓦同服,则无此弊,且更多进饮食。

门生吴××,年二十一。
羸弱发热,脉象虚数,不能饮食。
俾早晚服山药粥,加百布圣,晌午单服玄参三钱,煎汤服。
如此数日,食量增加,发热亦愈,自此健壮。

一妇人,年三十余。
泄泻数月不止,病势垂危。
倩人送信于其父母,其父将往瞻视,询方于愚。
言从前屡次延医治疗,百药不效。
因授以山药煮粥方,日服三次,两日全愈。
又服数日,身亦康健。

一娠妇,日发痫风。
其脉无受娠滑象,微似弦而兼数。
知阴分亏损,血液短少也。
亦俾煮山药粥服之即愈。
又服数次,永不再发。

奉天关氏少妇,素有劳疾,因产后暴虚,喘嗽大作。
治以此粥,日服两次,服至四五日,喘嗽皆愈。
又服数日,其劳疾自此除根。

奉天郑××之女,年五岁。
秋日为风寒所束,心中发热。
医者不知用辛凉表散,而纯投以苦寒之药,连服十余剂,致脾胃受伤,大便滑泻,月余不止,而上焦之热益炽。
医者皆辞不治,始求愚为诊视,其形状羸弱已甚,脉象细微浮数,表里俱热,时时恶心,不能饮食,昼夜犹泻十余次。
治以此粥,俾随便饮之,日四五次,一次不过数羹匙,旬日全愈。

农村小儿,于秋夏之交,多得滑泻证。
盖农家此时多饮凉水,而小儿尤喜饮之。
农家此时多食瓜果,而小儿尤喜食之。
生冷之物,皆伤脾胃,脾胃伤,则滑泻随之,此自然之理也。
而滑泻之证,在小儿为最难治。
盖小儿少阳之体,阴分未足,滑泻不止,尤易伤阴分。
往往患此证者,数日即浑身发热,津短燥渴,小便不利,干呕懒食,唯嗜凉物。
当此之际,欲滋其阴,而脾胃愈泥,欲健其脾,而真阴愈耗,凉润温补,皆不对证。
而小儿又多苦服药,病家又多姑息,以婉随小儿之意,以致迁延岁月,竟成不治者多矣。
惟山药脾肾双补,在上能清,在下能固,利小便而止大便,真良药也。
且又为寻常服食之物,以之作粥,少加沙糖调和,小儿必喜食之。
一日两次煮服,数日必愈。
若系哺乳稚子,不能食粥,即食之亦不能多者,但浓煮生山药汁,饮之亦可。
愚以此方治小儿多矣。
志在救人者,甚勿以为寻常服食之物,而忽之也。

Processed in 0.058673 Second , 26 quer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