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伯平是中国中医研究院研究员,近年来一直在美国从事中医药工作,现担任美国大西洋中医学院教授、美国西雅图中医学院教授、美国NOVA大学客座教授等职务。
今年6月20日,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发布公告,要求在全美国范围内收回已售出的13种中成药,并警告全国消费者不要继续使用关木通、马兜铃、八正散、当归四逆汤等含有马兜铃酸的中药材及中成药,因为该成分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损伤。
国内多家媒体转载了这一消息,一时中医药在美国的境遇再度引起国人的关注。
到底是“中医药热”持续升温,还是中医遭受到了不合理的“排挤”?趁吴伯平教授回国参加学术会议的间隙,记者采访了他。
吴教授通过自己多年在美国从事中医药文化推广的经验和对在美国中医药界各阶层人士的广泛接触与了解,向我们展示了中医药在美现状之一隅。
相信这些平实的内容会使我们摘下“有色眼镜”,重新审视“老美”究竟是如何看待传统中医药学的。
应澄清的几个问题
吴伯平认为,客观而清醒地把握美国的中医药现状是搞好美国中医药市场营销的前提。
以往在这方面“高调”唱得有余,而“低调”则嫌不足。
面对WTO,中医药界需要更多的“正常音”。
因而,有几个误区应当首先澄清。
就拿时下人们颇为关注的所谓“FDA认证”来说吧,有的广告称“本品”已经美国FDA批准”。
那么,FDA是否批准中药可作为药品正式销售呢?中药在美国作为食品有法律明文规定。
有关法规规定,中药及其制剂可以作为膳食补偿剂,但不可提及其医疗功能;上市前应将全部资料及样品呈FDA备案,但不给予审查和批准,更没有批准文号。
同时,FDA公布若干中成药及中药饮片为禁用,并每年公布名单,如人参再造丸、牛黄解毒片等均列为禁用。
中药饮片禁令也每年增加:全蝎、附子、麝香、龟板、厚朴、款冬花等,名单仍在不断增加。
文章开头所提及的内容即为FDA今年的最新公告。
另外,有报道说,美国民众有65%以上表示可以接受或已经接受中医药,使人们以为大多数美国人喜欢接受中医药。
吴伯平认为,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个数字水分很大。
而更为严峻的是主宰医疗保险大权的西医师,从根本上敌视和排斥中医药,以致中医针灸10余年来一直未能列入医疗保险范畴。
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美国,掌握医药保险命脉的西医师绝不愿意丧失其既得利益,而在医疗保险普及的美国,自己掏钱去看中医者毕竟是少数。
不少人认为,针灸和针灸师已得到美国法律保障。
而实际情况是,在美国50个州、1个特区中只有29个州1个特区真正允许针灸师独立开业;另有9个州针灸师只能在西医师指导下执业;有9个州没有制定针灸法律,亦无针灸师执照;有4个州即将通过针灸法律。
即使可独立开业的州,针灸师也时常受到起诉和判刑,比如应用中西药复合的成药,使用针灸穴位注射,以及针灸师称自己为Doctor等。
只要有人起诉,针灸师往往败诉,很难得到法律保障。
美国人对“中医”认识模糊
对于仅有200多年建国史的美国人来说,所谓的传统医药是指西医药。
中医药作为一种新的外来医药进入美国,立法时首先要予“中医”以定义。
由于针灸作为中医的一部分最早进入美国医疗市场,因此大多数美国人及立法部门认为针灸就是或者包括中医。
许多州的针灸定义为:包括中药、方剂、推拿、气功、食疗等。
由于中医进入美国引起人们的关注并迅速开拓市场,其它东亚国家,如日本、韩国、越南、泰国等的传统医药也随之进入。
其内容一看便知是中医的衍生,但美国朝野却不明白,加之日、韩各国在政界、财界、文化界、教育界的地位,所以中医在美国又泛称为“东方医学”。
美国视西医为正规医学,其它不属于西医范畴的概称为替代医学或辅助医学,中医也被纳入这一范畴。
前总统克林顿在2000年11月组建了联邦替代医学顾问委员会,有两名中医入围。
随着回归自然的要求在美日益高涨,人们厌恶化学合成品,崇尚天然医疗保健品,中医也被称为“自然医学”的一部分。
从上述名称之繁复可以看到,中医的定义在美国很难界定,众说纷纭。
各州对中医、针灸立法的不同,反映出其对中医定义理解之差异。
中医师在美地位不高
总的来说,中医师在美国如果领到开业执照,找工作、开诊所、办学校、开中药店等等,出路很多。
中医学院的毕业生,不论学士、硕士、博士,都容易找到工作。
即使是中国西医院校的毕业生,因找工作难,有很多改作中医师。
然而中医师的地位和待遇在美国与西医师无法相比,因此中医学院的毕业生到美国奋斗若干年后,考到西医执照者亦不乏其人,也有同时兼有中、西医师身份者。
中医师的地位在美国属低层,与按摩师等相似;收入属于中层,与中小学教师、美容师相仿;与西医师相差4—5倍。
大致情况为:为老板打工,年薪在2.5—5万美元之间,如果自己开业、办学校、开中药店,年收入可达10万美元以上。
。
当然,视规模、所在地点、经营能力、广告力度等不同而收入迥异。
就拿美国对中医师的称谓来说吧,也是极不一致的。
最早、最普遍的行文称谓的“针灸师”,有的称为OMD。
但是千万不要用医师一词,不论印名片、做广告、挂招牌,均不可用,否则作为违法论处。
在美国可从事的中医药行业林林总总,大致有以下五类:一是中医医院或诊所。
有打工、合伙开办中医院、独立开设中医诊所或作为中医科附设在西医院等。
二是中医学院或讲习班。
可在中医学院执教、独资或合资办中医学院、办中医药短期讲习班或提高班、办美国中医执照考试复习班等。
三是在大学或政府机构工作。
或应聘于大学医学院讲中医药课程,或应聘于政府办的戒毒所、研究所担任针刺戒毒临床或针灸研究课题的操作者,或应聘于疗养院、养老院从事中医、针灸、推拿等工作。
四是中医药出版社、杂志社或报社。
历史悠久、正式出版的英文中医针灸杂志,如《美州中医杂志》、《美国中医杂志》;英文中医药出版社在美国为数不多,如蓝罂粟出版社、东方出版社等。
五是中药公司或中药店。
以前中药饮片、中成药在美国只能在中国城的中国食品店买到,近几年出现了一大批专业中医药公司及中药店,另外不少中医院或诊所开设的中药店,均需要有中医药专业知识的经销人员。
“知己知彼”才能“大展身手”
一家在国内很有名望的中药公司在美国设分公司,开始颇有起色,后来生意逐渐下落以至关张。
究其缘由,忽视对美国人消费心理的了解是受挫的症结之一。
美国市场,顾客至上,讲求服务细致周到。
尤其美国人对不了解的事情喜欢问个究竟,对中医药当然问题更多,有时一谈就是1个小时,需要您耐心回答。
这家公司由于人员安排不善,且电话仅有录音又不及时回复等,因“小节”而失了“大业”。
美国是一个高度发展的市场经济社会,市场十分活跃,但美国又是一个激烈竞争的社会,只有广告开路、服务周到、供应全面、品质优良、不断出新才能占领市场。
吴伯平认为,开拓美国中医药市场应注意以下几点:一、中医药在美国是一个新生市场,是在探索发展中的有前景的市场,要正确组织、正确引导;二、不论中医或中药,在美国尚处于低水平,亟需提高;三、开拓美国中医药市场,很大程度上依托于广告宣传、媒体介绍,当然长远市场效应则在于实际疗效;四、使中医药医疗费纳入美国医疗保险体系是扩展中医药市场的重要一环;五、开拓美国中医药市场必须深入美国主流社会;六、开拓美国中医药市场必须与当地真诚合作者结合;七、开拓美国中医药市场,应该是一个行业行为,必须高瞻远瞩,大手笔、大气势,长期规划、短期安排,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逐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