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骨刺消痛液”过量致中毒1例

服“骨刺消痛液”过量致中毒1例

陆德安

“骨刺消痛液”为治疗骨质增生和类风湿的酒类药物,笔者曾于1993年9月抢救1例因不慎服此药过量中毒患者,报告如下。

1病历简介

患者男,56岁,曾服“骨刺消痛液”约120ml昏迷在床,家属急送来院,

入院前无抽搐与呕吐。
平时常饮酒,既往无心脏病史。
查体:血压未测出,呼吸22次/分,昏迷状态,皮肤凉,双侧瞳孔等大,约4mm,对光反射迟钝,面色苍白,牙关紧闭,口唇轻度紫钳,肺,心前区未闻及心音,腹钦,肝脾未触及,未引出病理性神经反射。
立即在心前区拳击两次,再次听诊,恢复心跳,76次/分,心音低钝,律不齐,血压9/5kPa。
心电图示频发室早。
即用利多卡因120mg、多巴胺mg加入5%葡萄糖盐水中静滴,同时滴入能量合剂,肌注阿托品,吸氧。
查血:WBC10.5×109/L,N0.82,L0.18。
经持续观察治疗9小时后,患者清醒,心率82次/分,律齐,血压16/10kPa,呼吸平稳,痊愈出院。

1讨 论

“骨刺消痛液”主要成分为川乌、木瓜、灵仙、乌梅、牛膝、桂枝。
其中川乌具有强烈毒性,“骨刺消痛液”内服说明为:每次10~15

ml,2次/日,本例1次服用120ml左右,即造成中毒。
乌头碱中毒一般内服0.2mg可引起中毒症状,3~4

mg可致死[1]


中毒时表现神经系统与心血管系统症状,可有昏迷、抽搐、多汗、心律紊乱等表现,毒物直接作用于心室肌可产生高频异位节律,出现室早,严重时引起室速、室颤。
本例入院时出现心脏骤停,经及时拳击心前区后恢复心跳。
拳击心前区的物理能相当于5焦耳电能[2]。
操作简单,效果显著,不误时机,适合于应急抢救或不能及时电转复律时

[3]。
根据本例教训,对一般治病药酒类,应严格按照说明服用,切勿过量。

参考文献:

1.李云霞,顾凤云.急性乌头碱中毒2例.中西医结合使用临床急救,1995,1:30.

2.马凤智,王智勇,王玲,等.心脏骤停复苏成功7例.中国危重病急救医学,1993,5:105.

3.李涛,钟敏华,李娜,等.心室纤颤复苏成功的体会.新医学,1992,23:89.

出处:中西医结合实用临床急救,1996,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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