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钱塘人,字涧芳,又字涧房。康熙二十九年举人。后谒选得湖南攸县知县,以年老见斥,卒于京师。工诗。少从王士禛游,与查慎行、朱昆田友善。曾与昆田同编《南史识小录》、《北史识小录》。另有《梵夹集》、《蛾术堂文集》、《冰脂集》等。
字石均,江南吴县人。诸生。○家石均家灵岩山下,名未甚著。杨维斗先生会文二株园,取冠众人,揭案珠明寺前,时学使者适岁试,亦取第一,目其文为一郡之冠。自是四方人士争欲识石均矣。表此轶事,见前辈持衡之当,能使人引重云。○七言近体如狮子搏象,必用全力,不求工于一字一句之间,西堂尤太史目为大家。
(1775—1832)江苏吴县人,字文起,号小宛。嘉庆十二年举人。后授宁国训导。夏夜苦读,置双脚于瓮以避蚊。通经史,好为骈文而不甚工,长训诂考證,以《两汉书疏證》最为精博。又有《左传补注》、《三国志补注》、《水经注疏證》、《王荆公诗补注》、《幼学堂集》等。
湖州乌程人,字正卿。高宗绍兴二十七年进士。为国子学录。有荐为馆职者,执政不许。孝宗淳熙末,召为敕令所删定官,赞孝宗再定居忧三年之制。十六年,为嘉王府翊善,以直谅称。寻迁秘书监。初从张九成学,时人或以禅学讥之,然其颇为自得。有《晦岩集》。
(386—465)南朝宋吴兴武康人,字弘先。不识字,少以勇闻,有谋略,善用兵。文帝、孝武帝年间,参与镇压江沔蛮族起事,平定宋皇室内部叛乱。历任建威将军、南兖州刺史、镇北大将军、侍中、太尉等职,封始兴郡公。在娄湖广置室宇田产,奴僮千计。前废帝永光元年,请开钱禁,许民私铸。致钱质更劣,千钱长不满三寸,有“鹅眼钱”、“綖环钱”等名目,斗米竟值万钱。后为前废帝所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