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存业(一四六〇 — 一五〇六年),字可大,号简庵。东莞人。明孝宗弘治三年(一四九〇年)进士一甲第二,授翰林编修,选充经筵官。六年,疏归养母。十年,以母命赴朝。越年,复乞归。武宗即位,赴京仍任经筵官,纂修《孝宗实录》。正德元年五月,卒于官,年四十七。有《简庵稿》。明崇祯《东莞县志》卷五、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七六有传。
刘大辩,乐清(今属浙江)人。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主管刑部架阁文字(《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之一五)。乾道二年(一一六六),为宗正寺主簿(同上书选举二○之一八)。淳熙六年(一一七九),由知安丰军放罢(同上书职官七二之二五)。
刘大櫆(1698——1780),字才甫,一字耕南,号海峰,今枞阳县汤沟镇陈家洲人。刘大櫆修干美髯,性格豪放,纵声读古诗文,韵调铿锵,喜饮酒,好吟诗。受教于同乡吴直,才华出众。雍正七年(1729年)和雍正十年(1732年),两次参加考试都登副榜。刘大櫆60岁后为黟县教谕。几年后告归,居枞阳江滨不再出游,以文学教授生徒。大櫆著作有《文集》10卷《诗集》6卷《古文约选》48卷、《历朝诗约选》93卷、《论文偶记》1卷,纂修《歙县志》20卷。逝世后,安葬在今金社乡向荣村刘家苕箕地,墓为省级文物。
(?—前80)西汉人。武帝第四子。元狩六年立为燕王。博学经书杂说,好星历数术,招致游士。及卫太子、齐怀王死,旦自以次第当立,上书求入宿卫。武帝未许,遂立少子为太子。昭帝立,年幼,霍光秉政。旦与上官桀等谋杀光,废帝自立,事败自杀。谥剌。
江吴(疑指今江苏南部)人。昭宗天复初至成都郫县,自云年900岁。传闻后骑鹤留诗而去。诗中预言未来之事,后皆应验。《新编分门古今类事》卷一四引《宾仙传》载其事迹,并存诗1首。《全唐诗》另收诗2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