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川,字子至,徐州丰(今属江苏)人。若谷弟。高宗绍兴十六年(一一四六),权金部员外郎,以事放罢。三十一年,由江南西路转运判官移东路(《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五、一八八)。三十二年,总领淮西江东财赋军马钱粮。孝宗隆兴二年(一一六四),除司农少卿。乾道元年(一一六五),以吏部尚书使金。二年,放罢。《两宋名贤小集》存有《延月楼诗稿》一卷。今录诗十三首。
宋徐州丰县人,字子渊。举进士。仁宗时历知滑州、延州、寿州,治水患有绩。又知江宁、河南、开封等府,进拜参知政事。性端重,在政府议论常近宽厚。治民多智虑,恺悌爱人。以太子少傅致仕。卒年八十。谥康靖。
李若琳,字淇筼,贵州开州(今重庆开县)人。举人。清道光十七年(1837)五月二十九日,以漳浦知县署台湾府抚民理番海防粮捕通判。曾任噶玛兰厅员,负责清釐地亩工作。十八年(1838)正月二十四日卸任,补澎湖通判。
李若水(1093年-1127年),原名若冰,字清卿,洺州曲周县(今河北曲周县)水德堡村人。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官至吏部侍郎,曾奉旨出使金国。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怒斥敌酋完颜宗翰,不屈被害。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谥忠愍。有《李忠愍公集》。徽宗宣和四年(1122年),为元城尉,调平阳府司录,济南府教授,除太学博士。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为太常博士。既而使金,迁著作佐郎。使还,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二年,从钦宗至金营,金人背约,逼钦宗易服,若水敌不屈残杀,时年三十五。
李若虚(《舆地纪胜》卷五六作益虚),广平曲周(今属河北)人。若水兄。高宗绍兴三年(一一三三)守司农寺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五年,充襄阳府路置司参度官(同上书卷八九)。六年,擢荆湖北路转运判官。八年,为军器监丞。十一年,知宣州,为岳飞幕客。十二年,因议时政罢职,徽州羁管。事见清光绪《湖南通志》卷二七六。
(944—1001)宋京兆万年人,字藏用。第进士。历官知乾州、陇州。以政闻,超授监察御史。太宗雍熙三年,假秘书监使交州,入境即遣左右戒以臣礼,黎桓听命,拜诏尽恭。使还,迁起居舍人。至道二年,黎桓复南侵,又奉诏出使,至则桓复禀命。真宗时为右谏议大夫,使河朔按边事,知升、贝二州。
(1557—1630)明常州府江阴人,本名鹗翀,后以字行,更字贯之。诸生,多识古文奇字,早谢举业,家世力耕。好购书,积书日益,仿宋晁氏、尤氏目录,自为铨次,发凡起例。补阙正讹,校雠同异,虽病不辍,尝助钱谦益撰《明史》。
(?—1623)明顺天府通州人,一说陕西临潼人,字道甫。万历二年进士。二十七年,以右佥都御史总督漕运,巡抚凤阳诸府,在任十数年,以裁抑矿税使,议罢矿税,得民心,累官至户部尚书。时顾宪成讲学东林,与之深相结交。三十八年,朝中有人建议外僚入阁,意在三才,引起朝臣争论,形成党争。次年引退家居。四十三年,被诬盗皇木造私宅,落职为民。天启三年,起为南京户部尚书,未就卒。
明末清初山东掖县人,字琳枝,或作琳芝。明崇祯进士,授国子监博士。李自成占京师,授祠祭司。清顺治二年为监察御史。巡按江南,名优王紫稼、兵部侍郎金之俊族人又文,均以骄横犯法被处死,一时震悚。旋被谗遭逮捕治罪,几死。后又因言事戍尚阳堡,既而释归。
李珊,字廷珍,一字玉树,号古愚。琼山海南卫(今属海南省)人。明宪宗成化二年(一四六六)进士,授行人司行人,选南京福建道御史,升广西佥事,整饬柳庆兵备道。有《古愚集》。明正德《琼台志》卷三八、清道光《琼州府志》卷三六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