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广东南海人,字子和。弘治九年进士。授南京户部主事,监江北诸仓,清查积年侵羡,得粟十余万石。历户部员外郎、湖州知府、晋广西参政,督粮严法绳奸,境内肃然。后抚云南,镇湖广皆有政绩。官至兵部右侍郎。致仕卒,年八十。有《海语》、《矩洲集》等。
黄遹(一一二七~一二○六),字景声,自号熙春野老,邵武(今属福建)人。高宗绍兴间以荫入官。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进士,调将乐县主簿,知当涂县。淳熙二年(一一七五),浙西提举(《南宋馆阁续录》卷七)。十五年,除干办诸司审计司(《宋会要辑稿》职官五二之一七)。历太常主簿、博士,秘书丞,知建宁府,江西提点刑狱。不附韩侂胄,于宁宗嘉泰元年(一二○一)罢归。开禧二年卒,年八十。今录诗二首。
黄载:词作家,具体生平不详,诗词以描写山水、花鸟为主,类似于唐代的田园派。全宋词收录其词五首《画锦堂》(牡丹)、《国浦莲》(荷花)、《洞仙歌》、《孤鸾》、《东风第一枝》(探梅),其中以《国浦莲》荷花最为出名。
(1490—1566)明广东香山人,字才伯,号泰泉。正德十六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出为江西提学佥事,旋改督广西学校。弃官归养,久之起右春坊右谕德,擢侍读学士,掌南京翰林院事。与大学士夏言论河套事不合,寻罢归,日与诸生论道。学从程、朱为宗,学者称泰泉先生。所著《乐典》,自谓泄造化之秘。卒,赠礼部右侍郎,谥文裕。
(1500—1566)明福建莆田人,字汝行,号少村、四素居士。嘉靖十四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翰林检讨,历司经局洗马兼翰林侍讲,以言官论,出为衡州府通判,累官至工部右侍郎,又被论罢归。倭寇陷莆田,被俘,历五月乃得归。有《少村漫稿》。
黄任(1683一1768)字于莘,又字莘田,因喜藏砚,自号十砚老人、十砚翁,清代著名诗人,藏砚家,永福(今福建永泰县)人。康熙四十一年举人,官广东四会知县,罢官归,船中所载惟砚石。归里后生活清苦。工诗,以轻清流丽为时人所称,七绝尤负盛名。著有《秋江集》《香草笺》。
(1435—1508)明福建莆田人,名潜,号退岩居士,以字行。成化二年进士。授编修。以直谏被杖,谪湘潭知县,又改南京大理评事。后以亲不逮养,遂不出。弘治初起江西提学佥事。久之乞归,日事著述,学者称未轩先生。有《未轩集》、《八闽通志》等。
武翊黄,[唐]字坤舆,河南缑氏(今河南偃师南)人。官大理卿。工正书,长庆元年(八二一)白居易所撰唐张诚碑,为其所画。 唐宪宗元和元年(806)丙戌科状元及第。该科进士二十三人,考官:礼部侍郎崔邠。试题为《山出云诗》等。武翊黄为宰相武元衡之子,才学惊人。曾三试独占鳌头。人称"武三头"。入仕后于大和年间官至大理卿。晚年为美色所惑,为美妾而虐待发妻卢氏,犯众怒。虽然宰相李绅为其辩解,然仕途政敌甚多,不容于朝,流落他乡至终。武翊黄善书法,尤工楷书。长庆元年(821),白居易所撰张諴碑即其所书。
人杰,字叔万,生卒年均不详,南城(今属江西)人。宋朝诗人。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进士(清雍正《江西通志》卷五○)。有《可轩曲林》一卷(《直斋书录解题》卷二一),已佚。生平事迹亦无考。工词,著有可轩曲林一卷,《文献通考》传于世。
(1290—1348)元邵武人,字子肃。笃志励学,泰定帝泰定四年进士,除翰林国史院典籍官,迁应奉翰林文字兼国史院编修。出为湖广儒学提举。时人重其学行,称樵水先生。有《春秋经旨》、《四书一贯》。
(1777—1848)清浙江嘉善人,字凝舆,一字霁青。嘉庆十四年进士。道光间历任广东高州、潮州知府,在高州不满一年,平狱千计。在潮州严禁杀人代抵之风。喜作诗,有《诗娱室诗集》、《真有益斋文编》、《息耕草堂诗集》。
宋徽州黟县人,字元晖,一作元辉。哲宗元祐间试吏部,赐进士出身。以从使高丽得官。累迁监察御史、左司谏,始莅职,即言三省十大弊病,请革去一切,徽宗命厘正之,由是忤蔡京,徙为符宝郎。政和七年复为侍御史。时蔡京当国,举朝结舌,葆光独力劾之,京中以他事,谪昭州安置。京致仕,召为职方员外郎。宣和四年,出守处州。加直秘阁。善论事,为文切理,不为横议所移,时颇推重。卒年五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