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迈(1123——1202),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副丞相、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
(1071—1145)宋镇江丹阳人,字成季,一字逸叟。先本姓弘,避南唐讳改。哲宗绍圣元年进士。历国子博士、监察御史,进侍御史。王黼、蔡京用事,拟中立无所附会。高宗时,累迁吏部尚书。自南渡后,法无见籍,吏随事立文,拟以旧法及续降指挥详定成《七司敕令》。以直言罢,复起知温州。卒谥文宪。有《净智先生集》、《杜甫诗注》。
代宗大历中为勋臣家妓,衣红绡。勋臣疾,崔生往省,勋臣命妓送崔出,钟情于崔,尝独坐吟诗一首忆崔生。后得昆仑奴之助,与崔私奔。事见《昆仑奴》(《太平广记》卷一九四引裴铏《传奇》)。《全唐诗》录存此诗。
洪升(1645~1704),清代戏曲作家、诗人。字昉思,号稗畦,又号稗村、南屏樵者。汉族,钱塘(今浙江杭州市)人。生于世宦之家,康熙七年(1668)北京国子监肄业,二十年均科举不第,白衣终身。代表作《长生殿》历经十年,三易其稿,于康熙二十七年(1688)问世后引起社会轰动。次年因在孝懿皇后忌日演出《长生殿》,而被劾下狱,革去太学生籍,后离开北京返乡。晚年归钱塘,生活穷困潦倒。康熙四十三年,曹寅在南京排演全本《长生殿》,洪升应邀前去观赏,事后在返回杭州途中,于乌镇酒醉后失足落水而死。洪升与孔尚任并称“南洪北孔”。
(1645—1704)清浙江钱塘人,字昉思,号稗畦、稗村、南屏樵者。康熙七年国子监生。二十八年,因在“国丧”期间演所著《长生殿》斥革。晚年醉酒登船,落水死。以词曲著名,《长生殿》外,有《四婵娟》等,另有《稗畦集》、《续集》。
洪适(1117~1184)南宋金石学家、诗人、词人。初名造,字温伯,又字景温;入仕后改名适,字景伯;晚年自号盘洲老人,饶州鄱阳(今江西省波阳县)人,洪皓长子,累官至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封魏国公,卒谥文惠。洪适与弟弟洪遵、洪迈皆以文学负盛名,有“鄱阳英气钟三秀”之称。同时,他在金石学方面造诣颇深,与欧阳修、赵明诚并称为宋代金石三大家。
(1773—1816)清江苏阳湖人,字孟慈,又字祐甫。洪亮吉子。嘉庆三年举人。官湖北东湖县知县。博览群籍,锐于思辨。有《补三国职官表》、《补续汉艺文志》、《毗陵艺文志》、《世本辑补》、《青埵山人诗》等。
洪天锡(1202—1267年),字君畴,号裕昆,又名阳岩。泉州石狮后厅人。生于宋嘉泰二年(1202年)。年少好学,于南宋理宗宝庆二年(1226年)举进士。历任潭州知州、监察御史、福建安抚使、显文阁直学士、工部侍郎、刑部尚书、端明殿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