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常州府无锡人,字子极。万历二十六年进士。为襄阳推官,居官守正。二十九年与湖广佥事冯应京同被税监陈奉诬陷,下狱。襄阳人赴阙诉冤,不听。及出狱,削籍归,家居十七年。天启初起南京兵部主事。辽阳陷落后,自请募兵往援,进太仆少卿,充军前赞划。以疏论熊廷弼、王化贞功罪,被劾下诏狱,谪戍滁阳。崇祯初复官,致仕卒。有《明祖四大法》、《南音》、《徂东草》、《摄园草》。
(961—1004)蔡州汝阳人,字汉公。少识音韵,善诗文,为王禹偁所重,与丁谓齐名。太宗淳化三年进士第一。累迁右司谏。真宗朝历权户部判官、京东转运副使、判太常礼院、知制诰掌三班院。屡有建言,尝疏请将三司所辖还户部,渐复六部各司其职之制,又极论军政腐败,将帅无能及畏懦玩寇等。有《驳史通》及文集。
何子举(?~一二六六),字师尹,号宽居,婺州(今浙江金华)人。理宗淳祐七年(一二四七)进士。仕至枢密院都承旨,出知赣州。度宗咸淳二年卒,谥文直。事见《鲁斋集》卷一二《跋宽居帖》、清康熙《金华府志》卷一八。今录诗九首。
鹿何(一一二七~一一八三),字伯可,临海(今属浙江)人。高宗绍兴三十年(一一六○)进士,授秀州华亭尉。孝宗乾道四年(一一六八),知南安县,历通判吉州,知饶州,召为诸王宫教授,官至尚书屯田员外郎,年四十馀致仕,筑堂曰见一,自号见一先生。淳熙十年卒,年五十七。有《见一堂集》,已佚。事见《两浙金石志》卷一○《鹿伯可墓志铭》。
何准道,字旦兼,号茜园。香山(今中山)人。吾驺长子。明思宗崇祯十五年(一六四二)举人。官至吏科给事中。清兵入粤,吾驺督师三水,准道从父军中。国势瓦解,遂遁迹不出,与屈大均、高俨、谢长文、陈子升多酬和,并多方外交。著有《玄英阁稿》、《棕山诗集》。清陈伯陶《胜朝粤东遗民录》卷二有传。
何宗范,青城(今四川都江堰市东南)人。神宗元丰元年(一○七八),为江安令(《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九五)。历巴川令、眉州教授、江西提刑(《摛文堂集》卷四《江西提刑何宗范可户部员外郎制》)。事见《净德集》卷二五《光禄寺丞致仕何君墓志铭》、《奉议郎何君墓志》。
(1044—1117)宋处州龙泉人,字伯通。神宗熙宁间进士。历知海盐县。哲宗绍圣中任王府记室、侍讲。徽宗立,超拜宝文阁待制,迁中书舍人。请禁上书邪等人入京,凡元祐党人任在京职秩者亦请皆罢遣。崇宁中拜尚书右丞,进中书门下侍郎。大观三年为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与蔡京并相,一意谨事京,无所建明,赞饰太平。政和初改太宰,封荣国公。六年以太傅致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