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3)明末清初湖南长沙人,字灵伯,号洞门。明崇祯七年进士,官至兵部员外郎。入清,授监察御史。顺治间官至户部侍郎,屡以言事遭申斥以至降官。康熙元年,擢总督仓场户部侍郎,加工部尚书衔。在官病卒。
洛阳人,字无愧。赵良规子。第进士。知武强县,历开封府推官。哲宗时擢给事中,论蔡确、章惇有罪不宜复职,苏轼宜留在朝。进刑部侍郎、枢密都承旨,拜御史中丞。后随人俯仰,遇贾易劾苏轼题诗怨谤,亦附而诋之。绍圣中贬少府少监,分司南京。卒年七十二。
赵开心(?—1662),字灵伯,湖南长沙人,清初官吏。明崇祯进士,官至兵部员外郎。顺治元年,授陕西道监察御史。是岁有自称故明皇太子者,令故明贵妃袁氏及故东宫官属内监等视之,皆言不相识。开心及给事中朱徽疏请详审,下法司,自承为京师民杨玉。以开心疏言“太子若存,明朝之幸”,论死,上命免之。
(1457—1505)明苏州府吴江人,字栗夫,号半江。成化十七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通究律例,讼至立解。出为浙江按察司副使,掌学政。官至广东按察使。为文雄浑秀整,行草亦清润。有《半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