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府昆山人,一作吴县人,字道华。嘉靖二十六年进士。授大理寺评事,数迁为江西按察佥事,屡治严嵩家奴横行及藩王不法事。以治绩荐,严嵩衔其不附己,不予升迁。久之,始迁广西布政司参议,再迁四川按察副使。以徙地愈远,遂遁归。隆庆初卒,年五十四。有《章玄峰集》。
浙江浦江人,名丁,以字行。洪武初征为国子监学录,与修《元史》。书成,授国子学录,历礼部主事、太常司丞。刘基尝告太祖,孟兼文章,仅次于宋濂及基。出为山西按察司佥事,惩治奸猾,令相牵引,每事辄株连数十人,吏民皆畏。擢山东按察司副使,布政使吴印系僧人还俗,孟兼轻侮之。印告太祖,太祖怒而杀之。有《白石山房逸稿》。
(1570—1642)河南中牟人,字林宗,又字法幢,一字塞庵,自称旃然渔隐,又号芯渊道人。万历十九年举人。应会试十次不第。任侠好客。嗜古文,藏书数万卷,皆手自点定。工草书,酒后即颓然挥洒放笔。李自成破开封,溺水死。有《原圃塞庵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