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诜(1642—1722),字叔大,号实斋,浙江海宁盐官人。清康熙十一年(1672)举人。由中书舍人考选吏科给事中。曾上章奏提出治理黄河具体规划,检举残害百姓的官员,历官至左副都御史。四十三年,出任贵州巡抚。后调任湖北巡抚。时江浙米贵,诜放宽米禁,通盘筹划,平抑三省米价。原来湖北盐规,每年需送官府2万金,盐商趁此提高盐价。诜到任,革除此种陋规。卸任时,盐商送诜万金,不受。五十年,升工部尚书,转礼部尚书。后老病辞归。卒谥清恪。著有《周易玩辞述》、《诗经述》、《四书述》、《资治通鉴述》等。
陈绳,字骝季,一字礼园,福建侯官人。清雍正十一年(1733),诏举博学宏词。乾隆元年(1736)应试,诗落一韵,不入选。旋举孝廉方正,授教职归。当事聘修《惠献贝子功绩录》,选长汀县学训导。乾隆九年(1744)三月任诸罗训导。在台期间,曾协纂《台湾府志》及《台海番社采风图考》,有功于文献。旋以表现卓异,选贵州贵阳经历,迁清镇知县,为巡抚冯某所重,有「悃愊无华、月计有馀」之目。能文工诗,所作诗由元、白上溯杜、韩,根底相当深厚,其诗收录于六十七《使署閒情》及清代方志中。
陈省华(939年—1006年),字善则,北宋阆州阆中县人。 曾祖父陈翔为蜀新井令。早年随祖父陈诩至四川阆洲,后定居阆中县。为蜀西水县尉,后为宋陇城主簿,再迁栎阳令。官至左谏议大夫。卒赠太子少师、秦国公。妻冯氏,封燕国夫人。冯氏性严,每天带着儿媳妇下厨做饭,与陈省华有三子,不许事华侈。长子陈尧叟是端拱二年(989年)状元、次子陈尧佐进士出身、三子陈尧咨是咸平三年(1000年)状元,世称“三陈”,父子四人皆进士,故称一门四进士,陈省华的女婿傅尧俞是状元,又称陈门四状元。
(1011—1079)宋建州建阳人,初名旭,避神宗讳,以字行,改字旸叔。仁宗景祐元年进士。历知封州、汉阳军,入为监察御史、右司谏。任言官五年,所上数十百事。擢天章阁待制、河北都转运使,知瀛州、真定府。神宗熙宁二年,同制置三司条例司,助王安石行新政。数月,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既为相,遂请免条例司,并时与王安石小异。因善附会以取富贵,时人称为“筌相”。卒谥成肃。
宋兴化军莆田人,字英仲。孝宗乾道八年进士。淳熙末召为国子监簿。光宗立,除司封郎,兼嘉王府直讲。迁军器少监,出使江东。宁宗朝历起居舍人,除侍讲。尝讲《尚书·无逸篇》,喻小人在朝君子在野之意,为孝宗所嘉。未几卒。